根据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退回资质核查不合格劳务企业的函》,经我局核实后,能够撤回行政许可的企业共有183家。我局于2023年4月26日在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官网发布了《关于拟撤回保定沐易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183家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的公告》,并通过直接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向183家企业送达了《拟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至公告截止日期2023年5月22日止,共有3家企业向市住建局提交了申诉并予以受理。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现撤回保定沐易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180家企业的行政许可申请,注销其“不分专业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同时向企业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如上述公司对撤回决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保定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6个月内向保定市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撤回并注销“不分专业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企业名单
http://xzspj.baoding.gov.cn/zfxxgk/009003/009003002/20230523/f4312e33-5700-41cc-87dd-84a7619e5f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