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工伤保险费率核定
二、设立依据:《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章第三十四条;《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0年12月20日修订,第二章第八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三、申请条件: 新参保企业。
四、办理材料: 《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办理地址: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社保所、保定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法定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电话:保定市社保所:5077065
保定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2013101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办理流程:见流程图
十、表格下载:无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核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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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商业服务业等风险较小行业,费率为0.5%;
三类:矿山、化工、石油等高风险行业,费率为2%。 |
工伤科根据企业经营性质与风险大小,按照工伤费率核定表为企业核定缴费费率 |
到工伤科核
即时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