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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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03 14:54 点击: 1206
想要取得许可证需要3种方法,第一种是承装,第二种是承修,第三种是承试,这三类取得都可以做不同的工作,比如说取得第一种承装电力设施资质的需要的是取得承装的许可证,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
  动;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许可证分为1级、2级、3级、4级和5级.取得1级许可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护或者测试活动。取得二级许可后,方可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力设施的安装、维护或测试活动。取得三级许可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护或者测试活动。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申请许可的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3)有与申请许可的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和经营场所;
  (4)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具备与所申请许可的类型和等级相适应的资质,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工作;
  (5)有与申请许可的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职专业人员;
  (6)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
  如果您申请的是一级到三级许可,那么您还应该具有与您申请的许可类别和等级相兼容的性能。
  不同类别和等级许可证的具体申请条件由能源局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办理材料申请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3)主要设备、机械清单和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简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岗位培训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6)电工操作人员登记表;
  (7)安全生产组织体系证明材料。
  申请一级至三级牌照的,还需提交相关业绩报告和证明材料。
  合并后,新设立的单位申请许可的,除提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合并的证明材料;
  合并前各单位的许可证。
  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许可证的,除应当提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分立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
  分立前单位的许可证。分立后至多一个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延续分立前单位从事同类活动的业绩。许可事项变更及延续:许可事项变更是指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的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是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变更。许可证有效期为六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提交规定的材料和许可证原件。
  以上怎样办理承载电力设施许可证就为您讲述到这里,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的联系我们,我们帮助您快速办理好资质,让您省去更多的烦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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